表兄妹結婚,玉龍縣法院判決婚姻無效
近日,玉龍縣法院石鼓法庭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當庭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。
2002年,烏某(女)和其表哥陸某(男)按照民俗舉辦了婚禮。2013年,烏某(女)、陸某(男)隱瞞表兄妹關系進行了結婚登記。2021年上半年,烏某(女)以雙方性格不和及雙方的矛盾糾紛為由,向石鼓法庭提起訴訟,請求確認婚姻無效,并請求對子女撫養(yǎng)和財產等作出判決。
案件審理中查明,烏某(女)和陸某(男)系表兄妹關系,兩人通過隱瞞表兄妹關系,進行了結婚登記,并領取了結婚證。雙方共同生活期間,生育了一兒一女,修建了平房三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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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7-14 10:45 上傳
石鼓法庭在開庭審理本案中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依法當庭作出判決,確認烏某(女)和陸某(男)婚姻無效。作出判決后,烏某(女)和陸某(男)對判決無異議。同時,通過石鼓法庭的努力,促使雙方在子女撫養(yǎng)和財產分割等方面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成功實現(xiàn)案結事了。
(來源/麗江玉龍法院 編輯/和鈺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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